烦
烦
夜晚的小区静悄悄。我真的有点困了,喝了一杯咖啡脑袋晕的像打了药。走在小区路灯下,行走的双腿被硬质牛仔裤摩擦,我不能穿牛仔裤可我还要穿,我为了折磨自己。 回家了,太困了,倒在沙发上睡着了,半梦半醒感觉有人在舔我,舔我的腿心间的花蕊。我一阵恶心,立马大发脾气,你他妈去死去死啊臭傻逼。他停下来,在黑暗中注视我的眼,脑子一下清醒了,又想起第一次见他的场景,他在屋子里放着贝多芬的音乐,屋内暖气充足他只穿一件ck白衬衫拿着一把美术刀片在我的浴室门外杀人。那时候他就用那种眼神看我,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。 我现在有点烦他了,真的,早知道就不跟他在一起了,我以为跟一个天生杀人狂在一起无聊犯贱的生活应该会好玩一点点,结果跟我之前的生活没什么大差别,依旧是在我家,每天朝七晚九,吃的是大米饭,睡的是小床。我很愤怒,觉得他真是没用,越来越想把这个世界毁灭了,杀了所有人,杀了傻逼统治者,重新制定我喜欢的世界规则。我很傻也很蠢,这是外界的那些有着两只脚的干尸都能感受到的,我从不去伪装我的傻,因为我是真傻加上装傻,但除了这点他们对我的其他都一无所知,就比如说,我是一个精神病。 当然也有人发现了我,但在我的认知里李穆是鬼不是人,我们都把彼此当同类一个变态杀人狂,一个恶毒的疯子,我们都有尾巴,来自地狱的人都会长的尾巴。